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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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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2〕063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0日

特别提醒: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护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减少人员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

鉴于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设置现场会议及线上会议,线上会议参会方式请参阅本公告“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4、线上参会登记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1项议案时,须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22年11月8日,上午8: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1月8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线上参会登记方式:拟通过线上方式参与会议的股东须在2022年11月8日前通过向公司指定邮箱(dsh@huaming.com)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完成登记。以线上方式出席的股东需提供、出示的资料与现场股东大会的要求一致。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接入本次会议,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成功登记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供线上接入的参会方式。完成登记和身份验证的股东将于2022年11月9日17时之前收到一封关于如何参加视频会议的指示以及进入视频会议的网络链接及/或密码之邮件,请获取会议接入方式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勿向其他第三方分享会议接入信息。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平板计算机设备或计算机进入视频会议参加本次会议。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海晶

联系电话:021-52708824

邮编:200333

传真:021-52708824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

电子邮箱:dsh@huaming.com

6、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0”,投票简称为“华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请在除累积投票制外“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对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填写选举票数。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华明装备股数: 股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同意董事会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与上海华明工业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陈栋才

崔 源

张 坚

2022年10月24日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与上海华明工业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与上海华明工业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构成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独立董事签字:

陈栋才

崔 源

张 坚

2022年10月17日

(上接1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