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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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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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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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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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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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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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6,495,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该账户未列入上述前十大股东。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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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3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中标的公告》(2022-005),自2021年3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重庆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西安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青海弗迪电池有限公司、贵阳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无为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武汉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汕尾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弗迪实业有限公司、济南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抚州弗迪电池有限公司、重庆弗迪电池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坑梓分公司签订多份销售合同(或订单,以下统称“合同”),合同标的为锂电池生产设备,合同金额(含税)累计达 122,099 万元,超过本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
2、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经审慎研究,计划将“赢合科技锂电池自动化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1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同时将“赢合科技智能工厂及运营管理系统展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2年6月30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023)
3、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至2022年3月23日的公司总股本 649,537,9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4,953,796.3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股本发生其他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报告期内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前述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205,700 股后的 648,332,2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 1.001859 元(含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8月26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9日、2022年8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29)及《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38)。
4、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期对公司骨干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10月11日,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10月1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382,1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13日、2022年10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2-031)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2022-06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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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许小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永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定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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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许小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永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定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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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7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0月24日,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2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8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