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9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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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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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订的《公司章程》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备案的内容为准。
二、修改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此外,根据前述《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并根据前述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前述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内部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管理制度及董事、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制度》等15项治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上述15项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