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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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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9版)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93,225.5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8,667.7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38%,货币资金余额为52,711.35万元,现金流较充足。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以2022年9月30日数据测算,上限回购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比重分别为1.02%、2.33%,占货币资金余额比重为5.69%,公司有能力完成此次回购。

本次回购计划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核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2、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充分调动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进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 3,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为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合理性、可行性。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回购股份是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的。我们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四、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次回购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5)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2一42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 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1月9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1月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见证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九)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三)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四)现场会议登记日:2022年11月10日(星期四)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

(五)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庆滨

联系电话:0756-3390188 传真:0756-3390238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9085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5

2、投票简称:德豪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信用账户的投票方式

如果投资者是以融资融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将不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直接进行投票。融资融券账户的具体投票方式请提前四至七日咨询投资者具体开户的券商确认投票表决的方式,以保障投资者顺利行使股东权利。

附件二:

回 执

致: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举行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2022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举行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