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审批程序,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管理的部分基金参与了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厦眼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公司股东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价格为50.88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华厦眼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
注: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