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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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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金额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项目(金额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金额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姜雪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金秋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姜雪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金秋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087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2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20日(周四)

3、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玉路横岗下大街16号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14号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姜雪飞先生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565,688,6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63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61,489,1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16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199,5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72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4,206,8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7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4,199,5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72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聘请的有关中介机构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为特别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5,177,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36%;反对2,153,4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3,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096%;反对2,153,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19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余忠先生、赵金秋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5,177,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36%;反对2,153,4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3,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096%;反对2,153,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19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余忠先生、赵金秋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745,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45,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45,6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58%;反对45,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81%;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61%。

余忠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5,631,7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9%;反对41,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49,9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480%;反对41,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59%;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6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周江昊、黄超颖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088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