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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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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徐国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一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小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2022年6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73,23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上年同期每股收益同口径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国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一品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小建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国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一品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小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国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一品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小建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徐国忠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年产160万件齿轮项目”系公司基于中长期发展规划、未来业务拓展情况确定,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全球新冠疫情持续反复,导致项目建设进程中存在相关物流、人员、采购、安装调试等较多不可控的不利因素影响,该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更加高效、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茂股份”)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60万件齿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自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事项均无任何变更。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4,380,000股,发行价格为10.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73,333,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3,33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1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56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年产160万件齿轮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在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过谨慎研究,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和影响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基于中长期发展规划、未来业务拓展情况确定,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全球新冠疫情持续反复,导致项目建设进程中存在相关物流、人员、采购、安装调试等较多不可控的不利因素影响,该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更加高效、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稳健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的表决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茂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国茂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淑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慎审核,认为:

1.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同意按时披露《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年产160万件齿轮项目”系公司基于中长期发展规划、未来业务拓展情况确定,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全球新冠疫情持续反复,导致项目建设进程中存在相关物流、人员、采购、安装调试等较多不可控的不利因素影响,该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更加高效、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的表决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