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5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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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及表决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5日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1月 14日下午 15:00 至 2022 年 11 月 15日下午 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中关村方正大厦7层方正科技会议室。
(四)会议出席的对象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出资人组会议(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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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票规则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15:00至2022年11月15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同上)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同上)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对《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11月9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30
(二)登记办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若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照附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的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采用此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联系电话号码(须在2022年11月9日17:30前发送至公司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材料签到。
4、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中关村方正大厦7层方正科技
公司电子邮箱:IR@foundertech.com
咨询电话:021-58400030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方式:电子邮箱:IR@foundertech.com;电话:021-58400030;传真:021-58408970;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3、现场会期预计半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4、特别提醒: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应遵守北京市海淀区有关疫情防控管控的要求,并做好参会途中的个人防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出资人组会议的网络投票参照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流程进行。
六、风险提示
1、出资人组会议尚未召开,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进一步充分论证,待除权(息)安排明确后将及时发布公告。
3、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因2021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 9.3.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1年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同时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三)公司未在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5、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后续,公司管理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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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2-064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的公告
管理人、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9月28日,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合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6);2022年9月29日,管理人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被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8)。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于2022年9月27日裁定受理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破产重整,于同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公司管理人,并定于2022年11月15日上午9时30分通过网络平台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上午9时30分。
二、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债权人可根据12368平台发送的短信通知中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债权人可以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线上方式有序召开,请债权人收到账号和密码之后,于2022年11月15日前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如有问题,请于会前及时联系方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人:卢佳帆、马睿泽;联系电话:010-82529823、010-82529827、13683616103、13683616117)。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参与网络会议。
三、会议主要议题
1.管理人作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申报审查工作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3.管理人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4.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分别作工作情况说明
5.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
6.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7.管理人介绍《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方案》主要内容
8.管理人介绍《重整计划(草案)》主要内容
9.管理人宣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
10.债权人会议表决《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重整计划(草案)》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债权人会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实际结果以会议最终决议为准。
2.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因2021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9.3.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1年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同时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三)公司未在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4.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后续,公司管理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