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2-060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2年11月3日下午1: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国昂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9,085,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317%。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8,780,5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587%;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0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416,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36%。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111,2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06%;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0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系特别决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061,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2,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061,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2,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061,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2,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061,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2,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4)募集资金总额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061,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2,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061,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2,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6)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061,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2,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7)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061,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2,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061,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2,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061,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2,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10)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061,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2,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11)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061,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2,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061,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2,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061,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2,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5.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061,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2,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061,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2,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061,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2,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061,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2,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061,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2,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061,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2,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061,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2,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061,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92,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