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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涉诉的公告

2022-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9 证券简称:麦趣尔 公告编码:2022-056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涉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麦趣尔”)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集团”)被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将在上海金融法院开庭,具体内容如下:

一、起诉状及开庭传票主要内容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麦趣尔集团向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偿还融资本金302,626,447.42元;

2、请求判令麦趣尔集团向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偿还自三笔交易违约起始日起至债权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延期利息,扣除已经支付的36,895,785.05元,暂计至2022年8月1日,金额为46,814,193.72元;

3、请求判令麦趣尔集团向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偿还自三笔交易违约起始日起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的本金违约金,暂计至2022年8月1日,金额为130,914,912.57元;

4、请求判令麦趣尔集团向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利息违约金31,411.36元;

5、请求判令麦趣尔集团承担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实现债权而支出律师费300,000元;

6、请求判令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对麦趣尔集团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共计29,670,200股“麦趣尔”股票及其孳息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所得价款在上述第一至第五项请求范围内优先受偿;

7、请求判令麦趣尔集团以其名下坐落于昌吉市66区3丘19栋1层等不动产为上述第一至五项给付义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在麦趣尔集团不能履行上述第一至五项给付义务时,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对上述抵押物以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并在担保范围内对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8、请求判令新疆恒佳房产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昌吉市三工路73号小区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上述第一至五项给付义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在麦趣尔集团不能履行上述第一至五项给付义务时,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对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并在担保范围内对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9、请求判令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上述二被告共同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

另上海金融法院定于2022年12月13日下午13时45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二、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涉诉,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影响。

2、经向控股股东了解核实,控股股东麦趣尔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本公司股份71,686,026股,占公司总股本41.17%,其中控股股东麦趣尔集团所持有的59,262,015股已全部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本次诉讼所涉及股份为29,67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4%。

本次诉讼为公司控股股东麦趣尔集团债务违约所致,控股股东正筹措资金并与各方协调,力争尽快解除诉讼风险。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无法判断案件进展对案涉股份的具体影响,本次事项暂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踪控股股东涉诉事项及司法冻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诉讼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各方无法达成和解方案或控股股东在本次诉讼中被法院判决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处置。基于上述所涉股权的拍卖或变卖去向仍具有不确定性,麦趣尔集团将可能丧失该部分股权,导致其持有的麦趣尔股份的股权比例将进一步降低。

4、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