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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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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结果的公告

2022-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2-053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前,杭州展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展创”)持有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9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杭州展创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本次大宗交易减持完成后,杭州展创持有公司股份10,35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2-054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杭州展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展创”)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杭州展创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从11,918,000股变动至10,35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74%减少至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展创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展创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2-052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前,衢州市杭与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科投资”)持有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杭科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2,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8%。本次大宗交易减持完成后,杭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75%。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计划实施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8日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德创环保

股票代码:603177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杭州展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湘湖金融小镇二期中区块南岸3号楼137-293室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章程、协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德创环保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德创环保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简介

(二)股东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杭州展创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而减持德创环保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展创持股比例减少0.75%。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展创持有德创环保无限售流通股11,91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7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展创持有德创环保无限售流通股10,35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1月4日期间,杭州展创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杭州展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徐斌

日期:2022年11月7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具体查询地址如下: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袍江新区三江路以南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洁诺

电话:0575-88556039

传真:0571-88556167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杭州展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斌

日期: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