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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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2022-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22-037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

(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

(四) 会议由董事长项小龙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议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监管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工作条例》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代表本公司发出有关报章公告及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发出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

有关本项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本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7项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管理办法》 《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债务管理办法》 《经理层成员选聘管理办法》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7项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本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等13项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对《“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 《战略规划管理基本制度》 《投资管理基本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 《担保管理办法》 《债务筹资管理办法》 《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合规管理实施细则》等13项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本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部2021年度考核分配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9日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22-038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希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公司﹤监事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监管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对《监事会工作条例》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9日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22-039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的详细情况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已经2022年11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代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发出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9日

附件

《公司章程》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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