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1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恒裕9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22-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恒裕9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银恒裕9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银恒裕9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银恒裕9个月持有期债券

基金代码:A类:008202、C类:00820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2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2年11月9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若截至2022年12月7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