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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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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10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2022-106号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杭州滨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22-107号公告《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2022-107号公告《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22-108号公告《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10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30,193.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23%。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确保子公司融资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及运营进度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3.5亿元的新增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期间: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

2、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3、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或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公司将按持股比例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包括反担保)。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授权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纳入本次新增授权担保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公司:

1、杭州滨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瑜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09-21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鸿泰路133号天空之翼商务中心3幢1614室-21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杭政储出【2022】61号地块的开发主体。

股东情况:公司、坤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建杭置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34%、33%和33%的股权。

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财务指标:该公司于2022年9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2、杭州滨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瑜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09-21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鸿泰路133号天空之翼商务中心3幢1614室-20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杭政储出【2022】66号地块的开发主体。

股东情况:公司、坤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建杭置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34%、33%和33%的股权。

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财务指标:该公司于2022年9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3、杭州江湾盛和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瑜

注册资本:2089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09-20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鸿泰路133号天空之翼商务中心3幢1614室-18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系杭政储出【2022】70号地块的开发主体。

股东情况:公司、坤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建杭置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34%、33%和33%的股权。

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财务指标:该公司于2022年9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4、杭州滨红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郎溢杰

注册资本:13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09-21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鸿泰路133号天空之翼商务中心3幢1614室-19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杭政储出【2022】65号地块的开发主体。

股东情况:公司、杭州兴耀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60.8%和39.2%的股权。

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财务指标:该公司于2022年9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5、公司名称:杭州湖岸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商利刚

注册资本:10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09-21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海达南路555号金沙大厦3幢10层13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杭政储出【2022】78号地块的开发主体。

股东情况:公司、杭州兴耀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中豪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50.4%、39.6%和10%的股权。

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财务指标:该公司于2022年9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6、杭州运河湾商业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周捷

注册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2-01-18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88号二层2096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系杭政储出【2021】47号地块的开发主体。

股东情况:公司、杭州运河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73%和27%的股权。

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2,762,537,882.96元,负债1,162,570,130.89元,净资产1,599,967,752.07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2,247.93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控股子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系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控股子公司项目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330,193.06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2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38,413.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44%。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一10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30,193.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23%。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杭州滨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1、关于为杭州滨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参股公司杭州滨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昕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5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昕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40%(最高本金限额为6亿元)。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滨昕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7亿元,公司本次为滨昕公司提供担保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担保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2、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参股公司杭州融滨昌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滨昌盛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银团申请105429万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融滨昌盛公司这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37%(最高本金限额为39008.73万元)。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为融滨昌盛公司提供担保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滨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工商基本信息如下:法定代表人:钱忠贤;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星路371号1幢819-7;注册资本:30000万元;成立日期:2022年5月19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酒店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等。

2、与公司关系:公司参股公司;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杭州乘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金帝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35%和2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股权结构图如下:

4、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913,887,299.10元,负债613,887,299.10元,净资产300,000,000.00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杭州融滨昌盛置业有限公司

1、工商基本信息如下:法定代表人:鲁俊华;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430号丰元国际大厦3幢1113室;注册资本:92000万元;成立日期:2020年7月7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酒店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市场营销策划。

2、与公司关系:公司参股公司;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37%的股权,杭州融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浙江金昌启亚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38%和2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股权结构图如下:

4、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6,933,181,834.91元,负债6,150,277,056.33元,净资产782,904,778.58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33,866,696.08元。

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7,154,660,585.38元,负债6,388,274,347.77元,净资产766,386,237.61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6,518,540.97元。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滨昕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40%(最高本金限额为6亿元)。为融滨昌盛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37%(最高本金限额为39008.73万元)

3、担保期限:公司本次为滨昕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为融滨昌盛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为贷款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滨昕公司和融滨昌盛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融资的顺利推进。公司合作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330,193.06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2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38,413.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44%。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六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 2022-10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2年11月28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9:15一9:25,9:30-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2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庆春东路36号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2、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3、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4日-25日(9:00-11:30, 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11月25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沈伟东 李耿瑾

联系电话:0571一86987771

邮箱:office@binjiang.com.cn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4

2、投票简称:滨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8日9:15一9:25,9:30-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