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1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11月1日发出,并以电话方式确认。
3、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
4、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恒丰特导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精达股份关于子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精达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精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精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1月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2、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恒丰特导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精达股份关于子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特导”)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
恒丰特导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2022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恒丰特导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布局,结合恒丰特导业务发展现状,为促进公司及恒丰特导共同发展、规范治理运作及拓宽融资渠道,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恒丰特导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本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恒丰特导的控制权,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的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恒丰特导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恒丰特导成立于2001年7月2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5,596.83万元,注册地江苏省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汀路290号,法定代表人陈鼎彪。主要经营特种导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为下游行业客户提供镀银线、镀锡线及镀镍线。
(二)股权结构
恒丰特导于2016年3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公司挂牌(证券代码836249),2022年5月23日调入创新层。截至目前,前十大股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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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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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相关情况
恒丰特导经营情况良好,符合申报北交所上市的条件,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具体方案目前正在前期筹划论证中。
恒丰特导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公司管理层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司董事会还需就恒丰特导在北交所上市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恒丰特导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论证可行性方案、组织编制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恒丰特导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此事项有利于更好地发展恒丰特导的主业,能有效促进公司和恒丰特导的共同发展,规范治理运作及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公司及恒丰特导的持续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本次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待上市方案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上市具体方案等相关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子公司恒丰特导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符合公司总体战略布局,能有效促进公司和恒丰特导的共同发展,提升公司及恒丰特导的持续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启动恒丰特导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六、风险提示
鉴于本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恒丰特导上市筹划和决策事宜,本次恒丰特导拟在北交所上市事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恒丰特导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恒丰特导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