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因此,监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5、《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负责人资质证明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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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7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浩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其中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分别为刘浩、董春红、宋建邦,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由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4,4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4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监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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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7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西宁先生召集并主持,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分别为咸生林、王晶、渠桂荣、刘建伟、靳焱顺、赵永德,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使用超募资金4,4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上午8:30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上接7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