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2-049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 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 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本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厅。
(三)召集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主持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永林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16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465,794,7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405,918,198股的64.237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71,156,9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963%。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13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94,637,82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07%。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北京市海问(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构成的议案》;
2、《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构成的议案》;
3、《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6、《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上述七个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其中议案1、议案4、议案5和议案6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3因选举一名股东监事候选人,不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议案4至议案7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上述议案均未涉及需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四、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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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第1、4、5和6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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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邝佩珠、栾思达;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2-050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2年11月8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10日在本行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3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谢永林、胡跃飞、陈心颖、蔡方方、郭建、杨志群、郭世邦、项有志、杨军、艾春荣、郭田勇、杨如生和蔡洪滨共13人到现场或通过视频等方式参加了会议。
本行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邱伟、车国宝、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孙永桢和邓红到现场或通过电话方式列席了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推举,谢永林董事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谢永林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谢永林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谢永林本人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与人员组成的议案》。
1、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谢永林
委员:胡跃飞、陈心颖、蔡方方、付欣、郭建、艾春荣
2、审计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刘峰
委员:付欣、胡剑锋、项有志、艾春荣、吴志攀、陈甦
3、风险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付欣
委员:杨志群、郭世邦、杨军、陈甦
4、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艾春荣
委员:胡剑锋、郭世邦、陈甦、刘峰
5、提名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吴志攀
委员:谢永林、蔡方方、杨军、陈甦
6、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杨军
委员:蔡方方、吴志攀、刘峰
付欣女士、胡剑锋先生、吴志攀先生、陈甦先生、刘峰先生在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自其董事资格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生效。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蔡洪滨先生、杨如生先生分别在吴志攀先生、陈甦先生、刘峰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之日离任,离任前分别履行其上述相应的专门委员会职责。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2-051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0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监事7人(包括外部监事3人),监事邱伟、车国宝、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孙永桢、邓红在现场或通过电话参加了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经监事会过半数监事推举,邱伟监事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平安银行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邱伟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与人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各监事的专业背景、工作履历等基础上,兼顾各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的延续性,本行第十一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人员构成如下:
1、审计与监督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王春汉
委员:王松奇、孙永桢
2、提名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韩小京
委员:车国宝、邓红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2-052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绿色金融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总额为20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金融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人民币200亿元,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2.45%,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规定的绿色产业项目。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