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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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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2-6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9:15-15:00。

4、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鹏先生主持。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中央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21人,代表股份682,990,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40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3人,代表股份643,964,0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39,025,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0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39,025,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39,025,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07%。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82,960,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7%;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996,8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4%;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2%。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云芸、陈晓璇

3、结论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顺洁柔《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