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经与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赢基金”)协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1月14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攀赢基金的规定为准,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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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9082
公司网站:www.pytz.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
最低金额及最小追加申购金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1月15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场外最低申购金额及最小追加申购金额。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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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内容
1.调整后,以上基金的场外最低申购金额、最小追加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场内上述业务规则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2.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整上述限制,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咨询有关事宜。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
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