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3版)
动)
8、与公司关联关系:无。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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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348号
3、法定代表人:谢昆
4、注册资本:人民币 91,182.68 万元
5、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 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研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电子产品及配件的制造;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究;汽车动力电池、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的研发;汽车动力电池材料、汽车动力电池、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的生产;汽车动力电池材料、汽车动力电池、电池、金属材料、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电子产品及配件的销售。
7、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湖南科霸100%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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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人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
2、保证期间: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协议书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或对债务人的不同债务约定有不同的履行期限的,均自最后一期债务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反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方式: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借款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本次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损害。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反担保是为了满足湖南科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反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本次反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湖南科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科霸本次借款事项向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助于帮助其扩大经营业务需求,增加流动资金,整体风险可控,故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同意公司本次提供反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2年11月12日,含本次反担保,公司对外部单位的担保金额(不含对子公司担保)为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29%;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2,4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50.74%。公司实际的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138,4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3.04%。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没有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担保等事项。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2-077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29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41F视频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29日
至2022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蒋卫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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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11月1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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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法人印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联系人:赵天红
联系电话:0731-88983638
邮箱:zhaotianhong@corun.com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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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2-072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远”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完善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4票回避。关联董事张聚东、邹林、余卫、潘立贤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达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4票回避。关联董事张聚东、邹林、余卫、潘立贤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相关事项;
(5)授权董事会审查确认本激励计划各行权期内的行权条件是否成就,以及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注销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注销手续;
(6)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参与资格;
(7)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不定期调整本激励计划的配套制度。若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修改行为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的其他事项,但有关规定明确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9)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之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10)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4票回避。关联董事张聚东、邹林、余卫、潘立贤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2-073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确保本激励计划的有序实施,公司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综上,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