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 058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新培路51号焦点梦想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仲汉根先生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55),公告了审议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等。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22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85,824,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07,589,677股的32.225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70,938,6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3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4,885,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74%。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3,459,3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928%。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85,178,83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2%;反对645,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8%;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814,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2063%;反对64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4.79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孙俐、潘春香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