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大宗交易减持A股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2-096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大宗交易减持A股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昭衍新药”)董事顾晓磊及其一致行动人顾美芳在9月22日披露减持计划前,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22,669,430 股、10,592,882 股,当时持股比例分别为 4.244%、1.983%。上述股份来源于首发前限售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其他方式。
● 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董事顾晓磊于2022年9月22日披露了减持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3,273,000 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61%。截止本公告日,董事顾晓磊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公司A股股份1,600,000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事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董事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 是否全部减持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2-095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集中竞价减持A股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或“昭衍新药”) 监事尹丽莉、李叶在 2022 年 6 月 14 日披露减持计划前,分别持有公司A股股份71,348 股、59,112 股,持股比例分别为 0.019%、0.015%。上述股份来源于首发前限售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监事尹丽莉、李叶于 2022 年 6月14日披露了减持计划,自7月5日起的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1,000股、13,000股,合计减持不超过 24,000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063%。因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股权激励计划,上述监事的减持数量和持股比例已进行了相应调整。截止2022年11月13日,监事尹丽莉减持了公司A股股份9,000股;李叶减持了公司A股股份9,556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监事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注:因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方案及股权激励计划,上述监事减持比例、减持数量、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已相应调整。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监事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 是否全部减持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2-097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2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
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H股类别
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地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地点变更为: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族广场T6号楼1904室。
请各位投资者特别知悉留意。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7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昭衍新药”)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了《昭衍新药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鉴于北京市疫情影响,公司决定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地点由原先的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甲5号变更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族广场T6号楼1904室。
三、除了上述变更事项外,于2022年10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均不变。
四、更正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族广场T6号楼1904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7日
至2022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二)2022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三)2022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1: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2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22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