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2-101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的原因
为持续优化公司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及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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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有关条款的序号将作相应调整。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2-099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0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均亲自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推选史浩樑先生、顾昕先生、张韵女士、王芳女士、毕忠福先生、陈闽轩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1《选举史浩樑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1.2《选举顾昕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1.3《选举张韵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1.4《选举王芳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1.5《选举毕忠福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1.6《选举陈闽轩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
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当选非独立董事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推选洪志良先生、李伟群先生、罗斌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1《选举洪志良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2.2《选举李伟群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2.3《选举罗斌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当选独立董事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性修改、理顺,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保护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董事会及内设机构的工作行为,现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六)《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更加规范运作,现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七)《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八)《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九)《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现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一)《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选举和聘任,优化董事会组成,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现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三)《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科学管理和规范经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现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四)《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现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五)《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六)《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进行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七)《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子公司的科学管理,促进各子公司规范经营,现对《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子公司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八)《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资金管理,在对原《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公司现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新制定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九)《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现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二十)《关于修订〈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现对《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二十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的资金需求,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企管”)拟向华信科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的借款,在协议规定的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5.5%,每笔借款的期限为自华信科账户收到该笔借款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年。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顾昕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二十二)《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12月2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1102号建滔诺富特酒店1楼临空厅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为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舜元企管与华信科签署的《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一: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史浩樑,男,1968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舜元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成都舜泉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长兴芯元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史浩樑先生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关联方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2、顾昕,男,1980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监事长;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湖南高正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顾昕先生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关联方湖南高正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长,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3、张韵, 女,1981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EMBA。历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辽宁同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广西中龙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韵女士与上市公司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4、王芳,女,1976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王芳女士与上市公司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5、毕忠福,男,1971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东方证券沈阳南八中路营业部总经理,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处置工作组三组组长。
毕忠福先生除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外,与上市公司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6、陈闽轩,男,1983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原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四部、信用资产处置部高级经理,现任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殊资产经营一部高级经理。
陈闽轩先生与上市公司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附件二: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洪志良,男,194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物理力学专业,瑞士苏黎世高等理工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曾任沈阳工业大学教师,复旦大学博士后毕业留校从事科研工作并执教,1992年至1994年曾任汉诺威大学教授;现任职于复旦大学集成电路设计实验室,从事教学科研;现任上海洪博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洪志良先生除目前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外,与上市公司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2、李伟群,男,1963年10月出生,民进会员,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日本名古屋大学商法专业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科博士后。现任职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担任保险法研究所长,日本法研究中心主任。现任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康昕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睿再保创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伟群先生除目前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外,与上市公司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3、罗斌,男,1971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EMBA,注册会计师,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历任上海恒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研究部研究员、上海凯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上海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研究部副经理、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财务顾问部高级经理、上海盛万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合伙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财务总监。现任威海银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横华怡泰基金研究总监、上海桔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斌先生与上市公司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2-100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0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均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推选蒋敏女士、杨利成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1《选举蒋敏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1.2《选举杨利成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上述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当选非职工代表监事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公司职工监事的选举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进行。
(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的资金需求,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企管”)拟向华信科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的借款,在协议规定的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5.5%,每笔借款的期限为自华信科账户收到该笔借款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年。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蒋敏,女,1970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舜元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财务经理,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总监,上海理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加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蒋敏女士与上市公司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2、杨利成,男,197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历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稽核经理,浙江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杭州金海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振申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利成先生除目前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外,与上市公司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2-102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的资金需求,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企管”)拟向华信科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的借款,在协议规定的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5.5%,每笔借款的期限为自华信科账户收到该笔借款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年。
2、舜元企管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舜元企管持有公司股份124,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舜元企管为公司关联法人,华信科接受舜元企管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顾昕先生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4、华信科本次接受舜元企管提供的财务资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660733453X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田家村吴山
法定代表人:王国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舜元企管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
根据舜元企管的股权结构,陈炎表系舜元企管的实际控制人。
3、财务状况
舜元企管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
4、关联关系
舜元企管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舜元企管持有公司股份124,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舜元企管为公司关联法人。
5、舜元企管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舜元企管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信科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的借款,在协议规定的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5.5%,每笔借款的期限为自华信科账户收到该笔借款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华信科本次与舜元企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舜元企管向其提供的借款,相关借款利率在参照市场行情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的情形,亦不存在导致未来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
2、借款期限:每笔借款的期限为自华信科账户收到该笔借款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年;
3、借款用途:支付货款和资金周转需要;
4、借款利息:在协议规定的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5.5%;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舜元企管本次拟向华信科提供的财务资助是其对华信科经营发展的大力支持,该财务资助为华信科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利于华信科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相关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当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信科接受财务资助所涉关联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舜元企管(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2,293,6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华信科接受舜元企管提供的财务资助所涉关联交易外,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舜元企管(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68,866,650元,主要系公司接受舜元企管提供的无息借款以及公司向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已在事前向我们提供了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相关的材料和信息。我们认为,舜元企管作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信科提供借款体现了舜元企管对华信科发展的支持和信心,能够及时补充华信科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其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该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华信科本次接受舜元企管提供的财务资助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信科的支持,本次财务资助为华信科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利于华信科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符合其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一般市场规则,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华信科接受财务资助并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舜元企管与华信科签署的《借款协议》;
6、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2-103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洪志良,作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洪志良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2-104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伟群,作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李伟群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2-105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罗斌,作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下转1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