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15日
2、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公司总部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赵亮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合计为4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302,100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9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2人,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2,100股,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0,302,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3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2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2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2,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45%。
5、公司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池名律师、陈楹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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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股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池名律师和陈楹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审议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300918 证券简称:南山智尚 公告编号:2022-060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