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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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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及聘任财务负责人的
公告

2022-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0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及聘任财务负责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商小路先生提交的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商小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小路先生辞去财务负责人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商小路先生在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总经理李哲龙先生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耿文亮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耿文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5日

附:耿文亮先生简历

耿文亮,男,1982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海尔集团DPG集团信息化总监、青岛兮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总监/市场部总经理、双星集团战略总监、青岛兮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7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 年11月15日上午11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晓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郑晓燕女士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许燕女士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目前公司有两辆货车,用于子公司内部之间货物运输使用(非对外运营),现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根据嘉定区新出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延续”办理要求,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道路货物运输”内容方能办理前述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续期。为保障公司车辆的合法运营,特增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内容,为此,《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拟作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8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第三届董事会、 监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12月3日届满,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公司应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1、提名李哲龙先生、 李铁山先生、 冯延昭先生、 耿文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高海松先生、 王晓雪女士、 黄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和核查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任职经历,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3、同意董事会提名李哲龙先生、李铁山先生、冯延昭先生、耿文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海松先生、王晓雪女士、黄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与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致。

(一) 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郑晓燕女士、许燕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全体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王小忠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5日

附: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哲龙,男,1963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延边公路客车厂技术员、延边科技情报研究所主任、上海三仁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持有天洋新材股份数量为108,175,518股,占天洋新材总股本的32.50%,为天洋新材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李铁山,男,1974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吉林北银投资集团总裁助理、上海三仁化工有限公司开发部部长、韩国大元半导体包装产业中国区域销售经理,现任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持有上海天洋股份数量为2,303,549股,占天洋新材总股本的0.69%,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冯延昭,男,1976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邮政局人事行政经理、长春市纪检委副主任科员、江苏大学教师/院办主任、南京雨润控股集团副总、海亮集团总裁助理/人资行政总经理、上海鹏欣集团人资行政总经理,现任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耿文亮,男,1982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海尔集团DPG集团信息化总监、青岛兮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总监/市场部总经理、双星集团战略总监、青岛兮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海松,男,1978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上海太平货柜有限公司技术人员、上海佳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及审计经理,现任上海佳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晓雪,女,1962年11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出版专业硕士,曾任北京服装学院教师、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总编、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信息早报化工专刊》副总编、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信息早报化工专刊》副总编,现任中国合成树脂协会副秘书长,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俊,男,1967年5月出生,专科学历,曾任上海石油化工总厂实验厂车间主任、金志花式线纺织品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总经理助理兼业务主管、上海复氏达市场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推广,现任上海俊业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晓燕,女,1982年7月出生,曾任江西省婺源县秋口派出所户籍员、上海赤城印刷有限公司文员,现任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用检测工程师。

许燕,女,1980年1月出生,曾任达方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助理、上海高尔热熔胶有限公司销售助理,现任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贸单证。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小忠,男,1981年11月出生,专科学历,曾任上海爱普香料有限公司质检员,现任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用分析经理。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1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用于子公司内部之间货物运输使用(非对外运营)的两辆货车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根据嘉定区新出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延续”办理要求,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道路货物运输”内容方能办理前述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续期,为保障公司车辆的合法运营,公司拟在现有经营范围中增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内容,同时对现有《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情况

公司拟在现有经营范围中增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内容,具体如下:

上述经营范围最终变更内容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修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信息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2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惠平路505号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日

至2022年1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11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类别:A股股东。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9:30-16:30

3、登记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

4、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介绍信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情况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9122665

传真号码:021-69122663

电子邮箱:ir@hotmelt.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

(二)参会要求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式,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最大限度保障股东、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和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就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特别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为配合政府和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维护股东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降低公共卫生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上海市,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及公司所在区域地方政府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除现场提供相关参会证明资料外,请配合以下事项,敬请公司股东支持和理解。

(1)请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于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16:30前将登记信息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ir@hotmelt.com.cn。未在前述时间完成申报登记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拟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和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当天,除提供相关参会证明资料外,请股东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将视疫情防控需要进行必要调整),包括但不限于:

①、佩戴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口罩;

②、接受体温检测;

③、出示“行程码”、“随申码”;

④、出示由检测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6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5日上午1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哲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哲龙先生;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铁山先生;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冯延昭先生;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耿文亮先生;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对非独立董事进行选举。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高海松先生;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晓雪女士;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俊先生;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对独立董事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商小路先生提交的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商小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小路先生辞去财务负责人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商小路先生在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公司董事长李哲龙先生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耿文亮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2022年12月起由每人每月5000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月7500元(税前)。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目前公司有两辆货车,用于子公司内部之间货物运输使用(非对外运营),现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根据嘉定区新出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延续”办理要求,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道路货物运输”内容方能办理前述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续期。为保障公司车辆的合法运营,特增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内容,为此,《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拟作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9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5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929,124股,每股发行价为22.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6,999,774.64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1,886,792.45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1,132,075.47元和不含税专项审计费用127,358.4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3,853,548.23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184号)进行了审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1年11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1月08日,公司已将上述6,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2022年11月1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3,948,321.12元(包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自筹资金44,907,678.23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放余额84,257,785.2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投项目投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