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1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鉴于目前重庆市疫情防控情况及要求,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在原有现场会议的基础上增加了通讯会议方式。
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和通讯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14:58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09:15一09:25,0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0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仍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以通讯会议方式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用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3、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堂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74,966,92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0.009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计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66,753,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004%;以通讯会议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计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6,30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15%,上述以通讯会议方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计23名(其中包括前述以通讯会议方式参会而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计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8,21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7%。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包括以通讯会议方式参会而进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2名,代表公司股份2,49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4%。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邀请的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钟祥伟律师、向缘媛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审议通过了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966,9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钟祥伟律师、向缘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2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2022年02月25日、2022年03月16日,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并新增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经调整并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总金额由不超过人民币99,000万元变更为不超过人民币134,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其中,公司拟为公司孙公司重庆宣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宇光电”)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2月26日、2022年10月11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关于调整并新增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孙公司宣宇光电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以下简称“中行璧山支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公司与中行璧山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孙公司宣宇光电向中行璧山支行申请的期限为60个月的固定资产借款人民币10,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为公司孙公司宣宇光电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公司为孙公司宣宇光电提供的担保额度未超过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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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79,0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87.73%。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44,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0.56%;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5,0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实际正在履行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3,773.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70.45%,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113,467.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60%;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30,305.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5%。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行璧山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和宣宇光电与中行璧山支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