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施策壮大
民营经济市场主体 混改、上市、减负成关键词
◎记者 梁敏 李苑
民营经济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眼下,多地都在出台系列政策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推动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记者梳理发现,混改、上市、减负成为关键词,相关政策将在近一时期持续发力。
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混改
为增强民营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黑龙江、内蒙古等地提出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抓手,整合优势资源,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混改。
黑龙江近日发布《关于振兴发展民营经济的若干意见》,明确45条举措,持续优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治、市场、社会环境,加力支持民营经济振兴发展。其中提到,支持和鼓励民营资本依法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民营资本可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控股。
上海、天津等地集中推介了一批国企民企混改项目。上海日前通过产权市场集中推介国企民企项目,八成以上项目涉及装备制造、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等行业。
“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混改有利于发挥民营经济和国资的各自优势,将民营资本的效率意识和国资的管理规范等结合起来,实现经营改善,扩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罗志恒认为。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表示,国有企业重点发展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易出现市场失灵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业务,充分竞争领域最大限度发挥社会资本作用,将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
支持民营企业拓展直接融资渠道
针对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普遍面临的融资难问题,各地打出“组合拳”,进一步拓宽民企融资渠道,创新金融服务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融资服务,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其中,多地明确提出畅通民企直接融资渠道,推动企业上市。
例如,黑龙江表示,要畅通上市绿色通道。深入实施“紫丁香”计划,充分发挥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对民营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依法依规集中会办。内蒙古等地鼓励民企上市,对于实现上市的企业给予奖补资金。下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