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2-092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大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1月1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共计行权54,540份股票期权,公司股本总额由147,409,485股增加至147,464,02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47,409,485元增加至147,464,025元。因此,需要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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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已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项。因此,本议案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将指定相关人员及时向商事主体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22年11月)》,其中《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同时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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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2-093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情况,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1月1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共计行权54,540份股票期权,公司股本总额由147,409,485股增加至147,464,02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47,409,485元增加至147,464,025元。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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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一条进行修订,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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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加粗、划线部分为本次主要修订内容。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22年11月)》。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已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项。因此,本议案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指定相关人员及时向商事主体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3、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以商事主体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