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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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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3版)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4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由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8,5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同时使用募集资金500万元对前期尚未实缴注册资本进行实缴,其中:对云南邦基增资11,000万元,用于实施“年产18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对辽宁邦基增资8,000万元,用于实施“年产12万吨高档饲料生产车间项目”;对山西邦基增资9,500万元,同时对山西邦基前期尚未实缴注册资本500万元进行实缴,用于实施“新建年产24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627.30万元。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6,800万元;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并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变更为《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等事宜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登记手续,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唐志雯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4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21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由全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8,5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同时使用募集资金500万元对前期尚未实缴注册资本进行实缴,其中:对云南邦基增资11,000万元,用于实施“年产18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对辽宁邦基增资8,000万元,用于实施“年产12万吨高档饲料生产车间项目”;对山西邦基增资9,500万元,同时对山西邦基前期尚未实缴注册资本500万元进行实缴,用于实施“新建年产24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627.3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唐志雯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唐志雯女士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待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方可履职,其承诺将于近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尽快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志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

简 历

唐志雯,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9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21年参加工作,曾就职于公司法务部。

截止本公告日,唐志雯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9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民和路88号公司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9日

至2022年1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11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三)参会人员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出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传真、邮件、信函等方式登记参会的人员需将(一)(二)中所述文件交工作人员一份。

(四)登记时间:2022年12月8日9:00-12:00,13:30-17:30;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民和路88号公司4楼会议室

(五)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能否正常召开,需根据相关防疫防控要求执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鉴于疫情的不确定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登记安排等有可能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做好健康筛查,届时请根据当地最新防疫政策提供相关证明。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将无法进入会场。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防疫用品、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洪超

联系电话:0533-7860087

邮箱:bangjikeji@bangjikeji.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民和路88号公司4楼会议室

邮编:255000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