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11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27版)

2022-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7版)

1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电科国元的管理人中电科国元(北京)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备案编号:P1062518);电科国元作为中电科国元(北京)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股权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号:ST4392)。

12、实际控制人情况

中电科国元(北京)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电科国元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电科投资持有中电科网信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中电科网信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持有中电科国元(北京)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5%的股权,中国电科持有电科投资100%的股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中国电科100%的股权,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电科国元的实际控制人。

13、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电科国元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未在声光电科担任任何职务,最近五年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14、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电科国元除持有声光电科有限售流通股A股19,707,58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66%)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电科芯片、电科研投、电科投资的控股股东均为中国电科,电科国元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电科国元(北京)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电科国元(北京)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中电科网信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电科网信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电科投资。中国电科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因此,电科芯片、电科研投、电科投资及电科国元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电科芯片、电科研投、电科投资及电科国元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为了更好地服务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优化资本布局,提升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效率和效益。电科研投根据总体战略安排,将其持有的声光电科103,950,103股股份(占声光电科总股本的8.78%)无偿划转给电科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未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符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原则和发展趋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暂无继续增加或减少声光电科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中电科核心技术研发投资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声光电科有限售流通股A股103,950,10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78%)无偿划转给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电科研投不再持有声光电科股份,相关锁定期承诺由电科投资继续履行。电科投资合计持有声光电科145,530,14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2.29%)。

本次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内容

2022年11月17日,电科研投与电科投资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划出方:中电科核心技术研发投资有限公司

划入方: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划转基准日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

(三)划转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支付对价

电科研投将其所持有的声光电科有限售流通股A股103,950,10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78%)无偿划转给电科投资,电科投资无需向电科研投支付任何价款。

(四)债权债务以及或有负债的处理方案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上市公司的债权、债务以及对外担保事项等或有负债的转移和变更。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上市公司存续的债权、债务以及对外担保事项等或有负债由其各自继续享有及履行。

(五)上市公司的职工安置方案

本次资产划转不涉及上市公司的职工安置事宜,上市公司所有职工仍按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六)协议签订及生效时间

协议在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2、协议双方已分别完成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流程以及本协议及所有相关文件所要求采取的一切必要的行为。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人的调查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有股权行政划转,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划入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认为电科投资具备受让声光电科股份的资格条件,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需履行的程序

(一)已履行的决定和批准程序

1、本次权益变动方案已通过电科研投内部决策审议;

2、本次权益变动方案已通过电科投资内部决策审议;

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批复;

4、电科研投与电科投资签订《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书》。

(二)待履行的法律程序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七、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声光电科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刘维用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2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电科研投与电科投资签署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书》;

4、中国电科关于将中电科核心技术研发投资有限公司所持7家企业股权和基金认缴份额无偿划转至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批复(电科资蓝[2022]15号);

5、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36号附2号西永微电园研发楼3期6栋3层

3、联系电话:023-6586087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刘维用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