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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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2-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1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介绍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业”或“公司”)(证券简称:金陵药业;证券代码:000919)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1月2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依照规定开展了自查,并致函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函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由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未确定,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需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的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主管部门的核准。上述批准或核准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同时,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亦存在因市场环境以及其他原因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除上述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确认,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回复函。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