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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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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2022-145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第十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含当日)前收到全体董事的表决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夯实公司融资资源储备,进一步优化债务的期限和类型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1)发行种类

发行种类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绿色票据、永续类债券、资产支持类债券、企业债券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2)发行时间

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且可为若干种类。

(3)发行方式

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确定。

(4)发行利率

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通过合理合规的方式确定。

(5)期限与品种

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确定。每次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期限、利率、发行方式等相关发行条款需遵守相关规则的规定。

(6)募集资金用途

预计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长租公寓、物流地产、产业园、养老公寓等募投项目)等用途。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于申请及发行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7)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2、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他市场条件全权处理与上述事项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绿色票据、永续类债券、资产支持类债券和企业债券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2)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监管机构认可的前提下,可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调增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其他有息债务或项目建设等用途的额度规模;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每次发行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配售安排等;

(4)根据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登记、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5)办理与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6)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授权之日起36个月。如果董事会及(或)其转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董事会在获取股东大会授权的同时,将上述授权进一步转授权予公司总裁及其转授权人士。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2月12日(周一)下午4:00起在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