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增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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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增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从13.05%增加至14.10%,增持变动比例1.05%,超过1%。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近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大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控”)《关于增持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成长的认可,江苏交控全资子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杉资本”)于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1月18日期间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江苏交控及其全资子公司云杉资本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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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9日,江苏交控及其全资子公司云杉资本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13.05%;2022年11月18日,江苏交控及其全资子公司云杉资本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14.10%,增持变动比例1.05%,超过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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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可转债“南银转债”已于2021年12月21日进入转股期,截止2022年10月19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0,339,843,841股,江苏交控及其全资子公司云杉资本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13.05%。详见本公司2022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网址:www.sse.com.cn。
2、截止2022年11月18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0,339,844,876股,江苏交控及其全资子公司云杉资本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14.10%。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2、江苏交控及其全资子公司云杉资本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4、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情况。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江苏交控及其全资子公司云杉资本股份变动情况,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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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住所变更
获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批复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议案》。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南京银行变更住所的批复》(苏银保监复〔2022〕422号),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同意本公司住所变更为“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
本公司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后续住所变更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