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2-076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微集团”)直接持有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29,5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此外,新微集团转融通出借公司股份14,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4%。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1年4月20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公司股东新微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8,194,97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3%。
公司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新微集团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587,144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2777%。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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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股份外,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新微集团转融通出借公司股份14,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4%,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所涉及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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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至本公告日,除上述集中竞价交易外,新微集团转融通出借公司股份归还14,660,000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根据新微集团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2-077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微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集中竞价减持导致新微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权益变动。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微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36,582,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收到公司股东新微集团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赵宇
3、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328号3楼328室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1322580704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电子科技、信息科技、物联网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材料与器件、各类集成电路及其应用系统的销售,半导体器件与集成电路的设计,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创意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经营期限:1995-07-12 至 2025-07-11
8、主要股东及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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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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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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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微集团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微集团)》。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沪硅产业
股票代码:68812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328号3楼328室
股权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
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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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赵宇
3、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328号3楼328室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1322580704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电子科技、信息科技、物联网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材料与器件、各类集成电路及其应用系统的销售,半导体器件与集成电路的设计,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创意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经营期限:1995-07-12 至 2025-07-11
8、主要股东及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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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328号3楼328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微集团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姓名:赵宇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长期居住地:上海市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6、职务:董事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微集团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2年11月21日,因新微集团集中竞价减持事项,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低到5%以下,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0.3%,即减持不超过8,194,975股,竞价交易减持区间为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11月21日。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其他持股计划
新微集团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未来将根据证券市场的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股票价格变动趋势等因素,决定是否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新微集团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微集团持有沪硅产业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139,309,000股,占沪硅产业总股本的5.10%。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微集团持有沪硅产业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136,582,856股,占沪硅产业总股本的4.999997%。
二、权益变动方式
2022年9月15日,因新微集团转融通出借公司股份归还4,800,000股,其持有公司股份139,309,000股增加至144,109,000股,持股比例由5.10%增加至5.28%。
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1月21日,因新微集团集中竞价减持7,526,144股,其持有公司股份由144,109,000股减少至136,582,856股,持股比例由5.28%减少至4.99999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2年8月22日,新微集团因自身资金需求集中竞价减持股份61,000股, 其持有公司股份由129,510,000股减少至129,449,000股,持股比例由4.74%减少至4.74%。
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1月21日,因新微集团因自身资金需求集中竞价减持7,526,144股,其持有公司股份由144,109,000股减少至136,582,856股,持股比例由5.28%减少至4.99999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微集团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赵宇
2022年11月2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沪硅产业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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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赵宇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