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2-076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19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的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1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14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6,329,312,240股减少至26,328,172,24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632,931,224元减少为2,632,817,22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
2、申报时间:2022年11月21日起45天内(工作日 8:30-17:30)
3、联系人:黄隆
4、电话:0597-3833049
5、传真:0597-3882122
6、邮箱:huang_long@zijinmining.com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2-074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2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收监事反馈意见5份,实收5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13名激励对象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4万股;因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已实施完毕,公司监事会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2-075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14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价格由4.83元/股调整为4.63元/股。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19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回购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根据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18日(编号:临2020-078、079)、2020年11月21日(编号:临2020-081)、2020年12月12日(编号:临2020-084、085)、2020年12月22日(编号:临2020-092)、2020年12月30日(编号:临2020-094)、2021年1月12日(编号:临2021-002)、2021年1月14日(编号:临2021-003、004)、2021年2月2日(编号:临2021-012)、2021年11月16日(编号:临2021-069、070)、2021年12月10日(编号:临2021-077)、2022年1月13日(编号:临2022-001)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说明
(一)回购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1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14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调整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以总股份26,329,312,24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83元/股调整为4.63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预计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78,200元(未包含利息),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一切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变更注册资本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6,329,312,240股变更为26,328,172,24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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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故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由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4万股。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其调整、回购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安排,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