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和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ST热电 编号:临2022-047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和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搬迁至新的办公地址,现将公司办公地址和投资者联系方式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办公地址变更情况
变更前: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32号,邮编:116001
变更后: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邮编:116000
二、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变更情况
变更前:电话:0411-82298181
变更后:电话:0411-84498196
三、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变更情况
变更前:电话:0411-82298188
变更后:电话:0411-84498127
四、投资者联系方式变更情况
变更前:电话:0411-82298187 0411-82298188
传真:0411-82298177
变更后:电话:0411-84498126 0411-86651077
传真:0411-86664833
五、其他情况
本次变更仅为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上述变更自公告之日起启用。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ST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2-046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规定,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4)。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违反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关于“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资金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内控审计人员近期对公司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价。在工作过程中结合了公司近期实际经营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观察、抽查会计记录等认为必要的程序。核查了物资采购部提供的公司煤炭采购需求计划,财务证券部提供的资金平衡表,根据计划核对相关关联交易的账表并抽查相关凭证。通过相关程序及取得的证据,认为公司近期的资金收支预算、大额资金支出审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编制及关联交易情况,均符合上述规定,相关内部控制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 条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4 条规定,在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6 规定,公司因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的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控有效运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的,还应当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年内部控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独立董事出具的专项意见等文件。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ST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2-048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之股东变更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净能源集团”)间接控股股东仍为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连市国资委”)。
一、基本情况概述
近日,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洁净能源集团《关于大连洁净能源集团股东城投集团股权划转至国资运营公司的通知》(大能源[2022]49号),根据大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无偿划转洁净能源集团47.01%股权的通知》(大国资产权〔2022〕227号),大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城投集团”)持有的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47.01%股权无偿划转至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市国资运营”),大连城投集团于近期完成了股权无偿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洁净能源集团的股东由大连城投集团变更为大连市国资运营。
由于大连市国资委持有大连市国资运营100%股权,经上述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洁净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大连市国资委。
二、本次变更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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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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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权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大连城投集团
1.名称:大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住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白云新村山庄北二街2号
4.法定代表人:王欣军
5.成立日期:1990年4月16日
6.营业期限:永久存续
7.注册资本:5,000,000万
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118466367F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东情况:大连城投集团唯一股东为大连市国资委。
(二)划入方:大连市国资运营
1.名称: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6A号国资创新大厦
4.法定代表人:张威
5.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4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MA7G7LHLXW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有资本运营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东情况:大连市国资运营唯一股东为大连市国资委。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之股东变更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之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各方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备查文件
1. 大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无偿划转洁净能源集团47.04%股权的通知》(大国资产权[2022]227号);
2. 洁净能源集团《关于大连洁净能源集团股东城投集团股权划转至国资运营公司的通知》(大能源[2022]49号);
3.变更情况查询卡。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