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债务
未能如期偿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2022-118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债务
未能如期偿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到期未偿还的债务情况
因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导致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除前期已披露债务逾期情况外,截至目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新增逾期本金合计270,04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1,189,149.41万元的22.71%。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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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逾期本金均不包含因逾期产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
二、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风险提示
(一)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和解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展期、部分偿还等方式,争取与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公司将通过加快推进住宅、商业、公寓、车位等资产去化,加快回收应收账款等方式全力筹措偿债资金。
(二)公司因流动性阶段性紧张导致未能如期偿还部分债务,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可能会因逾期债务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2022-119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及仲裁阶段:立案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被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1,513,087,040.41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诉讼触及累计诉讼披露标准案件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以合同纠纷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房开”)
被告二: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世旗控股”)
被告三: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城投”)
第三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
(二)案件概述
长安信托于2019年4月8日设立信托计划(前海人寿系第一期信托计划的投资人及受益人),并与贵阳房开签订相关合同等,约定通过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方式向贵阳房开提供融资,回购期为36个月,2022年4月8日期限届满,回购期内贵阳房开按照9.897%/年的回购溢价向长安信托支付溢价回购款。金世旗控股、中天城投为贵阳房开在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提供连带保证。2022年7月20日长安信托按信托财产现状以非现金形式分配给前海人寿,前海人寿已取得长安信托对贵阳房开的部分债权及对保证人的担保权利。前海人寿以贵阳房开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为由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贵阳房开向前海人寿支付回购本金500,000,000元、溢价回购款53,416,684.93元;
2.判令贵阳房开向前海人寿支付截至2022年7月19日的违约金6,513,364.83元;
3.判令贵阳房开向前海人寿支付2022年7月20日起的违约金;
4.判令贵阳房开向前海人寿支付律师费100,000元;
5.判令金世旗控股对贵阳房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
6.判令中天城投对贵阳房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
7.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前海人寿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前次2022年8月18日披露《关于诉讼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81)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重大诉讼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及仲裁涉案金额合计1,513,087,040.4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891,494,145.86元的12.72%。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告附件《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统计表》。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方的事项,公司将通过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方的事项,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
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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