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75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2022年4月28日、5月20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5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018、2022-021、2022-032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2022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及其全资或控股SPV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天津渤海于2016年就其因津滨高速与空港物流园地下管网资产售后回租业务而对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享有的约203,022.20万元应收债权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开展应收债权融资业务,由长安信托发行信托计划分期募集资金,同时天津渤海承担上述应收债权的回购义务。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持有的天津渤海5亿元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6日、2019年12月18日、2021年8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146、2019-136、2021-055号公告。
近日,经友好协商,天津渤海、长安信托以及相关金融机构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信托”)签署了《债权转让合同》《信托合同》,将上述应收债权融资剩余本金及上述融资业务项下天津渤海对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享有的应收债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兴业信托进行管理,天津渤海继续承担该应收债权的回购义务,回购期限至2026年8月12日。截至2022年9月9日,上述应收债权融资剩余本金约156,599.33万元。同时,为支持上述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兴业信托签署了《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公司继续就天津渤海上述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公司持有的天津渤海5亿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或控股SPV 2022年度担保授权额度16.7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本次公司为天津渤海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2022年度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或控股SPV总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12月4日;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76号空港商务园西区7-1-301室;
4.法定代表人:时晨;
5.注册资本:2,210,085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股本结构:渤海租赁100%持股;
8.经营范围: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策划;财务顾问;信息咨询服务;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国际贸易及相关的简单加工;酒店管理;游艇码头设施投资;租赁、信托行业投资;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二三类医疗器械(仅限融资租赁大型医用设备)等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9.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津渤海总资产约2,480.75亿元人民币、总负债约2,093.86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约244.05亿元人民币,2021年度营业收入约267.91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约-9.02亿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86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条款
1.担保方式:渤海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持有的天津渤海5亿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担保期限: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股权质押担保期间为自质权有效设立之日起至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应付款项全部付清并且质押登记注销后止;
3.担保金额:约156,599.33万元人民币;
4.本次担保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本次担保金额纳入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或控股SPV总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天津渤海提供上述担保系支持天津渤海业务发展。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天津渤海持续发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1,243,238.33万元,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184,000万元、天津渤海对公司发生担保金额59,000万元、Avolon对其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140,323.27万美元(1:7.1281计算折合人民币1,000,238.33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截至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1,399,837.66万元,占2021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约5.64%,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340,599.33万元、天津渤海对公司发生担保金额59,000万元、Avolon对其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140,323.27万美元(1:7.1281计算折合人民币1,000,238.33万元)。
公司不存在涉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