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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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进展
暨办理实际控制人第一批无偿赠与股份过户实施的公告

2022-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148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进展

暨办理实际控制人第一批无偿赠与股份过户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实际控制人赠与股份数量: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本次拟办理实际控制人第一批无偿赠与股份过户的数量为21,07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854%。

● 本次股份赠与过户不会造成公司股本总额、股份性质的变化,亦不会造成股本结构的重大变化。本次赠与股份过户后,实际控制人之间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为1,084,609,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4178%。本次股份赠与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一、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制定并发布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9一2024年)》。为推进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落实,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提议公司实施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并承诺将其持有的不超过1亿股分两批无偿赠与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作为全部股票来源,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最终赠与股票数量。2019年9月,公司开始实施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事业合伙人计划草案》”)。相关议案已于2019年10月9日获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中期权益归属的议案》,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的要求,公司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开展了中期考核及中期权益归属,根据考核期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完成结果,对公司事业合伙人可归属的份额及权益进行确认。经对2019-2021年公司层面业绩以及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的综合考核,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34名持有人均符合归属条件,同意确定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向持有人中期归属的份额为21,076,500份,并同意办理对应的股份过户手续,在过户后通过内部登记方式将相关权益确认至相关持有人名下。

二、本次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情况

根据《事业合伙人计划草案》规定,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无偿赠与的股份;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份额对应股份数为1股为1份。鉴于目前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中期权益归属已完成,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同意后,公司拟办理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中期归属份额对应股份(即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一批赠与股票)的赠与过户手续。有关过户股份的情况如下:

1、赠与过户股票(标的股票)的情况

过户股票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过户股票证券代码:601636;

过户股票证券类别: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过户股票数量:21,076,500股;

过户股票的价格:0元/股(无偿赠与)。

2、赠与方情况

姓名:俞其兵;

身份证号码:33022619**********;

过出证券账户号码:A36965****;

3、受赠方情况

受赠方名称: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受赠方账户号码:B882980213。

三、本次股份赠与过户事项已经履行的程序

1、2019年10月9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事业合伙人计划草案》约定,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在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完成考核后,及时将相应股票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

2、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中期权益归属的议案》,确定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向持有人中期归属的份额为21,076,500份,并同意办理相应的手续。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意见

2022年11月1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出具了《承诺函》,同意公司办理本次赠与股份过户,该自愿性承诺的主要内容为:

1、根据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中期权益考核及归属结果,本人本次无偿赠与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股份情况如下:

(1)无偿赠与的股份证券代码:601636;

(2)无偿赠与的股份数量:21,076,500股;

(3)无偿赠与股份的证券类别: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本人承诺将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3、本人承诺本人所持拟赠与的旗滨集团股票为本人合法持有,且产权清晰;在上述赠与过户时点,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及其他任何影响上述股份转让的情况。如发现或发生本人所持拟赠与的旗滨集团股票存在权利瑕疵,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

五、本事宜对公司股本结构和股东权益的影响

本次赠与股份过户实施前,俞其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991%;俞其兵先生一致行动人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81,172,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838%;俞其兵先生一致行动人俞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012,92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203%。俞其兵先生及其前述一致行动人(包括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及俞勇先生在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05,685,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032%。

本次赠与股份过户完成后,俞其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1,42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137%;俞其兵先生一致行动人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81,172,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838%;俞其兵先生一致行动人俞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012,92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203%。俞其兵先生及其前述一致行动人(包括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及俞勇先生在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4,609,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178%。

本次赠与股份过户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六、其他

本次赠与股份过户事宜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当中,尚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批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事业合伙人持股上述股份过户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附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2、实际控制人《承诺函》。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