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2-074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2022年7月8日至2023年5月26日,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2022年7月8日至2023年6月2日,目前均处于行权阶段。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计划,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限制行权期间为2022年11月28日(周一)至2022年12月16日(周五),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限制行权,2022年12月19日(周一)起恢复行权。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2-075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1171号上海远洋宾馆5楼远洋厅、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志坚先生现场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形式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候任董事张炜先生及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肖俊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中远海控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中远海控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张炜先生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金融财务服务协议》项下2022年年度存款上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3-2025年《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及协议上限金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0 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3-2025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及协议上限金额议案
6.01议案名称: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服务总协议》及协议项下2023-2025年年度上限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2议案名称: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航运服务总协议》及协议项下2023-2025年年度上限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3议案名称: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码头服务总协议》及协议项下2023-2025年年度上限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4议案名称: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船舶及集装箱资产服务总协议》及协议项下2023-2025年年度上限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5议案名称: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及协议项下2023-2025年年度上限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2023-2025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及协议上限金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与太平船务有限公司签署2023-2025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及协议上限金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0关于中远海控收购上港集团及广州港部分股份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收购上港集团部分股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任一董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交易实施有关的一切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2议案名称:收购广州港部分股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任一董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交易实施有关的一切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0 关于订造十二艘24,000TEU型甲醇双燃料动力集装箱船舶的议案
10.01议案名称: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附属公司合计订造五艘24,000TEU型甲醇双燃料动力集装箱船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2议案名称:控股子公司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单船公司合计订造七艘24,000TEU型甲醇双燃料动力集装箱船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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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6、9、10为逐项表决议案,该等议案的各子议案均获得通过;
2、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项至第10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3、议案4至10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Peak trade Investments Ltd.、中远海运(香港)有限公司及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杨志坚先生对议案4、5、6、9、10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张松声先生对议案8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旭、黄文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