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1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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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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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②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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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人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其认购确认情况,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华夏新锦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1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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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华夏新锦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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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11月2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