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2-077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8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卫东先生主持,监事唐文荣先生、胡肖龙先生、杨玉琴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2-078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8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文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沈晓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各项考核指标满足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我们一致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一致同意回购并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2-079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因此,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涉及的应予以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锁(以下简称“本次解锁”);对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中已经明确不满足解锁条件的部分,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拟首次授予105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30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30.7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与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均为每股15.88元。
2、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年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实际向9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份数量为307万股。
4、2021年6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回购注销调整后的授予数量6.3万股,回购注销的价格由15.88元/股调整为11.22元/股。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1年7月6日,公司内部对激励计划拟进行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26日。于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列入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或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的异议。
6、2021年7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30.7万股调整为42.98万股;授予价格由15.88元/股调整为11.22元/股,除此之外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7、由于公司后续股份回购程序的实施,致使前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未能如期完成登记。据此,公司决定重新授予前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并于2021年11月12日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重新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24日。于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列入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或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的异议。
8、2021年1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11月24日为授予日,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42.9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22元/股。
9、2022年3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公司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7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00.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64%;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回购并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10万股。因公司拟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回购注销数量应进一步调整为32.3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2年1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公司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420,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5%;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回购并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7,878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解锁条件成就的相关说明
1、锁定期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解锁期间为自预留部分上市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上市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为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1月24日完成授予登记,上市日期为2021年12月8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2年12月7日届满。
2、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核确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准。
三、本次解锁的具体情况
1、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6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0%(即214,900股),因公司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本次解锁股份数调整为420,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5%。
2、本次解锁情况具体如下:
■
四、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其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届满前已相继离职,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前述6名离职人员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人员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7,878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应当就利润分派的实施对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前述6名离职激励对象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时获授限制性股票151,600股,其中50%部分(即75,800股)已解锁并于2022年4月8日上市流通,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前述6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剩余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即75,8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调整后的回购注销数量为207,878股。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5.88元/股,因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调整后的回购注销价格为5.26元/股。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2021年度已达到规定的绩效考核目标,未发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公司预留部分6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准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1年度绩效考核均达到A/B档考核指标,满足本期100%的解除限售条件,不存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或不能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全部成就,本次解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办理限制性股票相关解锁事宜。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事项权益回购注销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回购并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七、监事会意见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各项考核指标满足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我们一致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一致同意回购并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将于2022年12月7日届满,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解锁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在本次解锁的解锁期届满后,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解锁手续及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解锁需满足的条件均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授权,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因本次回购事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故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2-080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凡2022年12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会议室(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强路196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1和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2月6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00一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传真:0573-82229088
3、登记地点: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会议室(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强路196号)
4、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2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2229096
联系人:沈晓炜 丁丽萍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特别提示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为减少人群聚集、保护股东健康,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注意事项等具体内容提示如下:
1、为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为保护股东健康,降低感染风险,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参加现场会议人员需登记并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公司所在地检测机构出具的“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如不配合防疫工作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3、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个人防疫用品,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8”,投票简称为“卫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进行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请在每一需审议的议案或事项表决栏的“同意”、“弃权”或“反对”栏内划“√”,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