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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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2-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2-029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交易对手为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四)决议有效期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

(五)资金来源及实施方式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量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2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2-031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

签订招商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尚需签署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获得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的核准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有权机关决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开展本协议合作内容中所涉及的大兆瓦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风储新能源项目及新业务领域制氢制氨项目等,具体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充分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依法办理各项行政审批及项目核准手续、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 本协议的签订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

本协议由双方于近日签订。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次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要求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

乙方: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原则

依据国家、自治区产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坚持“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坚持“实力优先、精深加工优先、效益优先、环保优先、低耗水项目优先”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实现互惠互利,双方共赢。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大兆瓦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

2、建设地点:巴里坤县大河镇绿色产业园区、三塘湖镇

3、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90亿元,计划建设年产能200万千瓦大兆瓦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主机、叶片)、50万千瓦风储新能源项目及100万千瓦风电制氢制氨项目,配套集控及大数据中心、碳管理平台。通过绿电直供、节能减排系统建设等措施打造“零碳产业园”;引入“绿电一绿氢一绿氨”产业,协同引入推广氢燃料重卡,搭建集新能源发电+电解水制氢+绿氢绿氨+氢燃料重卡为一体的应用示范工程,依托巴里坤县化工企业对绿氢绿氨的需求及煤化工对氢燃料重卡的应用场景,形成地方消纳示范项目。

4、建设周期:2022年12月-2025年12月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积极支持乙方项目建设,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为乙方建设项目协调办理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土地、环评、建设施工等相关手续,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2、乙方建设项目在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甲方积极协助乙方争取投资项目在建设、生产经营中享受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及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制定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及哈密市制定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如遇政策调整有更优惠政策,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按最新政策予以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在巴里坤县当地注册成立法人企业,承诺协议签订30日内,确定工作人员、注册成立公司、制定工作计划。乙方一切生产开发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哈密市发展规划,科学有序、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工作。

2、乙方负责办理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土地、环评、建设施工等相关手续。乙方承诺在项目建设运营中严格履行规划、国土、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生产经营期间,服从当地各部门依法依规管理和监督。

3、乙方承诺保证资金按时到位,在取得各项审批手续后三十日内开工建设,并按约定工期完成建设;开工建设前向甲方提供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如未按协议和规划开展项目相关工作的,甲方有权取消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疫情以及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延期除外。

4、乙方承诺在用工上按照自治区和哈密市有关法规政策执行,优先考虑解决当地人员就业。

(六)其他

1、乙方在本项目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据此协议追究甲方任何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2、本协议末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免责。

4、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期限暂定一年,自签字之日起执行,如在本协议期限内,项目未正式获批启动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6、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国家部委、自治区、哈密市等相关部门发布涉及本项目产业新的政策,乙方同意按照新政策调整执行。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国家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现的背景下,本次合作将促进公司在做大做强风电主业的基础上,推动公司在新能源发电制氢制氨的产业布局,拓宽公司潜在业绩增长点,对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长远发展。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尚需签署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获得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的核准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有权机关决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开展本协议合作内容中所涉及的大兆瓦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风储新能源项目及新业务领域制氢制氨项目等,具体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充分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依法办理各项行政审批及项目核准手续、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2-028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能”或“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2,291.53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周福贵先生、向文波先生、李强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上表。

2.公司2022年原预计金额已经公司2022年2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2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5月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6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唐修国

注册资本:32,28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18日

住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三一工业城三一行政中心三楼

经营范围:以自有合法资产进行高新技术产业、汽车制造业、文化教育业、新能源、互联网业的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性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维修和进出口业务;二手设备及其他机器设备的收购、维修、租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新型路桥材料、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再生建筑材料及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推广及转让;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建筑设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土木工程、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业化装备、建筑预制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建筑大数据平台建设及服务;增速机、电气机械及器材(含防爆型)、电机、变压器、电气传动系统及其相关设备、机电设备、主控、变桨、变流器控制柜及冰冷柜的生产和销售;石油钻采专业设备、智能装备、石油压裂成套设备、石油化工设备生产和销售;软件、技术研究开发及转让;技术、信息、认证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产业及园区开发、经营;企业管理服务;住宿、餐饮服务;演出经纪;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梁稳根先生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2,401,113.50万元,净资产为8,212,167.3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3,908,168.60万元,净利润为1,247,961.60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三一重装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董事长:梁在中

注册资本:50,000万港币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2日

注册地址: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 Cayman Islands

经营范围:重型工业装备及矿山机械、煤矿机械、通用设备、机电设备、冶金设备、金属制品、电子产品、防爆电气及防爆柴油机的生产和销售;采购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办理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工程机械新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078,512.20万元,净资产为878,314.8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019,461.60万元,净利润为130,915.80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审核)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三一筑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唐修国

注册资本:12,611.111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7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清路8号6幢1层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数据处理(仅限PUE值在1.5以下);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承包;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生产建筑工业化预制构件及部件。(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三一筑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非公众公司,无法对外提供财务数据。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4、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建国

注册资本:13,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月12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泰一路67号

经营范围:风电发电齿轮箱、2.0兆瓦以上风电用变速箱及零部件、机械传动设备的研发(含样机制造、检测)、生产、销售;产品设计、销售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传动设备维修和技术服务;新能源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为非公众公司,无法对外提供财务数据。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强先生、副总经理廖旭东先生担任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的董事。

5、树根互联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贺东东

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6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路190号5栋整栋1-3层(仅限办公)

经营范围:软件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信息系统安全服务;计算机技术转让服务;计算机硬件的研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通信系统工程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软件服务;技术进出口;软件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产品设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2,984.28万元,净资产为65,726.9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51,701.24万元,净利润为-71,062.84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6、广州市易工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剑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2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路190号2栋201室、301室、401室、501室、601室(仅限办公)

经营范围: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软件批发;软件零售;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起重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安装(电梯、锅炉除外);金属制品批发;橡胶制品批发;橡胶制品零售;润滑油批发;润滑油零售;电线、电缆批发;开关、插座、接线板、电线电缆、绝缘材料零售;金属制品修理;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软件服务;软件开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仪器仪表批发;工具及手工设备出租服务;通用机械设备销售;通用机械设备零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零售;电气设备批发;电工器材的批发;电子产品批发;清洁用品批发;电工器材零售;环保设备批发;涂料批发;涂料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零售;通风设备销售;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计算机零部件制造;办公设备批发;家用电器批发;机械配件批发;劳动防护用品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清扫、清洗日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灯具零售;箱、包零售;服装批发;电子产品零售;鞋零售;帽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玩具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办公设备耗材批发;照相器材批发;玻璃钢制品批发;陶瓷、玻璃器皿零售;金属装饰材料零售;木制、塑料、皮革日用品零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销售;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婴儿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婴儿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食品添加剂批发;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花卉作物批发;消防设备、器材的批发;专用设备销售;小饰物、小礼品零售;塑料制品批发;宝石饰品批发;宝石饰品零售;珍珠饰品批发;珍珠饰品零售;工艺美术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其他人造首饰、饰品零售;仓储代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钢材批发;玻璃钢材料批发;钢材零售;玻璃钢材料零售;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财务数据:广州市易工品科技有限公司为非公众公司,无法对外提供财务数据。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材料、提供服务、基建项目支出、受让关联人的资产、向关联人转让资产、采购关联人商品、材料、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租赁关联人房屋、设备、出租房屋、设备给关联人,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二)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关于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经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于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重大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2-030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2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大伟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