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2-074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将会议通知以邮件、传真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2年11月30日上午召开了十一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同意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申请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公司国产化医疗设备的研发及生产产线建设等相关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起止日期和授信额度以国开行北京分行最终审批为准,此综合授信适用于下属分子公司。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公告》(2022-076号公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2-075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1月30日上午召开了九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荣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2-076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
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1月30日,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召开十一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概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追收无果的款项开展了专项集中清理活动,对已履行司法、裁决程序,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以及其他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本次核销涉及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申请核销的往来款主要包括:1.已履行司法、裁决程序,确认无法收回的往来款;2.少量零星账款追讨难度大,经多种渠道催收确实难以回收且清欠收入不足以弥补清欠成本的往来款。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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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已全部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了解和查验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核销,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核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九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