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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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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2-069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两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煤矿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简称“哈行七台河分行”)申请项目贷款人民币贰亿元,用于宝泰隆二矿项目建设,贷款期限六年,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分期还本,还款来源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方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宝泰隆二矿提供采矿权质押担保及公司机器设备抵押担保。

本次公司向哈行七台河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贰亿元,是为了满足公司项目建设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常万昌先生并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向哈行七台河分行申请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2-070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2-070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 0 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情况基本情况介绍

为满足公司煤矿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简称“哈行七台河分行”)申请项目贷款人民币贰亿元,用于宝泰隆二矿项目建设,贷款期限六年,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分期还本,还款来源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方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宝泰隆二矿提供采矿权质押担保及公司机器设备抵押担保。

(二)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贷款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69号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

法定代表人:焦云

注册资本:191566.4539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900749673100C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类型:煤炭开采【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利代理;危险化学品仓储。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分支机构经营】;煤炭洗选;选矿;炼焦;塑料制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砌块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池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环保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标准化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三、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偿还债务能力及经营状况良好,通过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以满足宝泰隆二矿建设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宝泰隆二矿项目建设进度并尽快投产以提高公司原料自供率、降低生产成本。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了《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项目建设需求,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的担保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亿元,全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84%,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