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2101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2102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对前述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前述子公司担保的余额为8,460万元
● 本次对子公司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已承担为沃特玛向银行借款提供的保证责任金额合计6,600万元(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沃特玛及相关主体承担反担保责任)。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2,979.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33%。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一、授信申请及担保情况概述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相应提供担保。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一年,并提供全资子公司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电力)位于珠海市高新区金峰北路89号工业园的土地及建筑物、全资子公司珠海赫立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立斯)名下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洋青街1号工业园的土地及建筑物作为抵押担保。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共创)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一年,并提供长园共创名下位于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工业园的土地及建筑物作为抵押担保,公司为前述子公司授信申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长园共创另一位自然人股东持有该公司0.7%股权,未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名称: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三期科技六路11号A栋
3.法定代表人:王贺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成立日期:1993-06-01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力安全产品;电力自动化系统;输配电 及控制设备;电器机械产品,及以上产品的维修、服务。自动化设备设计与安装 (不含许可经营项目);安防设计与施工;劳务分包,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 试验;提供电力产品信息咨询、培训服务;提供带电检测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 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仪器仪表的生产、加工、销售和租赁;网络信息 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软件开发、销售、维护;物业管理(取得 资质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出租业务。
7.股权情况:公司持有其99.30%股权,自然人伍保兴持有其0.70%股权。伍保兴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主要财务数据(以下为子公司合并数据):
单位:万元
■
9.长园共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抵押物情况
(一)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
以上土地及建筑物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目前抵押给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
以上土地及建筑物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目前抵押给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长园共创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根据银行要求提供抵押物并提供保证担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公司提供担保对象长园共创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另一股东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担保,公司能对长园共创保持良好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本次提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2,979.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3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8.4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31,580.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3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8.43%。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已承担为沃特玛向银行借款提供的保证责任金额合计6,600万元(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沃特玛及相关主体承担反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2103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2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吴启权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8.10%股份的股东吴启权,在2022年11月3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为《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11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5栋3楼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12日
至2022年1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6日、12月1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保税区金诺信贸易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2104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1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开始购买公司股票。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