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2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8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宣瑞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8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初红权先生符合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初红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任非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文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韩文麟先生将不再担任副总经理一职,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对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韩文麟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初红权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5)。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3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客观、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工作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能够按照审计工作计划认真完成公司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7、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9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4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
(二)人员信息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9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929人。
(三)业务信息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9,837.8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2021年度为44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50,968.97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其中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项目信息
1、相关人员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
杨劼,1996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8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彭顺利,201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7年4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
2、诚信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年报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21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年报审计费用160万元),与2021年度审计收费持平。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了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本次续聘事项时,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经充分讨论,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全体董事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照等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4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辞职的相关情况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杨永林先生正式提交的书面辞职信,杨永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总经理职务,辞职生效后,杨永林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杨永林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因此,杨永林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起生效。杨永林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之间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须向董事会披露但未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永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持有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00,000份,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股票期权予以相应处理。杨永林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杨永林先生辞去董事、总经理职务的原因进行核查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杨永林先生担任董事、总经理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杨永林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选举初红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新任非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如初红权先生当选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文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二)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同时,韩文麟先生将不再担任副总经理一职,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文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持有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60,000份,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韩文麟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初红权先生(简历见附件一)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初红权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4,500股,所持公司股票将按《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管理。
初红权先生、韩文麟先生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一:初红权先生简历
初红权先生,1977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工学学士学位。曾任宁波中车时代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党总支书书记兼副总经理。现任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湖南博科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华铁(宁波)海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华铁汇达(宁波)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市市北区政协委员荣获青岛市市北区“拔尖人才”、“高层次产业人才”荣誉称号。
初红权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4,500股,无表决权,所持公司股票将按《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管理,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初红权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查询,初红权先生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附件二:韩文麟先生简历
韩文麟先生,1970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南车襄阳机车公司生产、安技部长、总经理助理兼生产中心总监、副总经理,中国南车洛阳机车公司生产部长、运营中心总监、副总经济师,洛阳机车厂厂长,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铁西屋法维莱(青岛)交通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博科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青岛昌运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全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春华铁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华铁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韩文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无表决权,所持公司股票将按《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管理,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韩文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查询,韩文麟先生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5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2年12月16日下午2:30。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一、 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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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人:王颖
(五)联系电话:010-56935791 ;联系传真:010-56935788;电子邮箱:wangying@huatie-railway.com。
(六)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的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976;投票简称:华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注: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委托人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