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73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事务所的简要原因:综合考虑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和《关于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壹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以上费用均不含税金,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详细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1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慰,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卫俏嫔,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人民币贰拾伍万元),以上费用均不含税金,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上述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3年审计服务,2021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该事项并书面确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与本公司不存在审计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提请本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请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查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足够经验和良好执业队伍,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经查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出具了一致认可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足够经验和良好执业队伍,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并认为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11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和《关于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72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11月23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于会前知悉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辉先生组织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2-073)。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2-073)。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案》;
本预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辉先生、孙伟军先生、任芳德先生、顾远先生、任开江先生及赵宝华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4)。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预案》;
本预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辉先生、孙伟军先生、任芳德先生、顾远先生、任开江先生及赵宝华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临2022-075)。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74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实际生产、经营工作进展情况,拟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相应调整,在“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类别中,增加公司与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14,000.00万元、与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800.00万元、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1,300.00万元、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11,000.00万元,减少公司与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5,000.00万元、与上海齐耀重工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4,228.00万元;在“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品、劳务”类别中,减少广西中船北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10,550.00万元。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调整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1月30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案》,关联董事周辉、孙伟军、任芳德、顾远、任开江、赵宝华均已回避表决,上述预案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独立决策。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程序依法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出具了一致认可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独立决策。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相关预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调整关联交易额度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3日、2022年8月31日发布《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和《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6、050),现公司根据2022年实际生产、经营工作进展情况,拟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相应调整,在“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类别中,增加公司与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14,000.00万元、与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800.00万元、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1,300.00万元、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11,000.00万元,减少公司与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5,000.00万元、与上海齐耀重工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4,228.00万元,在“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品、劳务”类别中,减少广西中船北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10,550.00万元。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主要内容、定价原则、具体定价方式均不发生变化。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雷凡培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8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一)国务院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二)承担武器装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保障业务。(三)船舶、海洋工程以及海洋运输、海洋开发、海洋保护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四)动力机电装备、核动力及涉核装备、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环境工程、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健康设备以及其他民用和工业用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其销售、维修、服务、租赁、管理业务。(五)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专项规定除外)。(六)成套设备及仓储物流,油气及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和投资管理,船舶租赁业务,邮轮产业的投资管理。(七)勘察设计、工程承包、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业务,军用、民用及军民两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技术培训业务的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889号
履约能力: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无坏帐可能
关联关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建良
注册资本:341,725.107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03月26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军、民用船舶,海洋工程,船用柴油机的设计、制造、服务及修理,160t及以下桥式起重机;600t及以下门式起重机,高层建筑钢结构、桥梁及大型钢结构、市政工程建筑、金属结构、网架工程(壹级)的制造、安装及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经外经贸部批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及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机械设备设计、制造,工业设备工程安装、修理,一级起重机械安装,船用配件的设计、制造、服务及修理,铸钢件生产;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住所:浦东大道2851号
履约能力: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无坏帐可能
关联关系:同一最终控制人
上海齐耀重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建福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06月29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一般项目:柴油机动力装置及配套产品、热气机动力装置及配套产品、环保与节能设备、海洋工程设备、机电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热能工程(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营),水处理业务及相关装置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从事动力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项目投资。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3111号
履约能力: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无坏帐可能
关联关系:同一最终控制人
广西中船北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勇智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07月23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住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港区口岸联检大楼6楼611室
履约能力: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无坏帐可能
关联关系:同一最终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方式与2022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6)一致,未发生变化。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75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关注相关防疫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同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16日
至2022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4均于2022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进行了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021-52383305)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
(三)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4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不发任何形式的礼品,请广大投资者予以理解和配合。
(三)联系事宜
联系地址:上海市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13楼
邮政编码:200023
联系电话:021-63022385
传真:021-63141103
联系人:刘晨璐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