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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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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版)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在IPO时作出的承诺主要为股份限售承诺、稳定股价的承诺、招股说明书的相关信息披露的责任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等。经核查,相关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中,未出现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或因本次交易将导致无法履行的情况。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2-064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12月2日上午1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金祥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经交易各方协议一致,原《盈利补偿协议》第六条不可抗力条款变更为: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任何客观事实,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敌对行动、重大疫情等事件,以及法律、政策调整或其他政府行为。如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其义务,应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影响。任何一方由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需要对业绩承诺补偿及减值补偿进行调整的,应当以中国证监会明确的情形或法院判决认定为准,除此之外,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补偿义务不得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内容,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钱金祥、钱犇、钱金南、匡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2-06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1月11日,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525号,以下简称“反馈通知书”)。根据反馈通知书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现对反馈通知书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2-067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振华”、“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9月24日披露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原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根据中国证监会向上市公司出具的第222525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对原重组报告书进行了部分补充、修改和完善。原重组报告书补充和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采用的释义均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释义一致):

以上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