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2-91
债券代码:114894、133003 债券简称:21康佳01、21康佳02
133040、149987 21康佳03、22康佳01
133306、133333 22康佳03、22康佳0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6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刘凤喜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在挂牌转让四川弘鑫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1%股权后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在完成公开挂牌转让四川弘鑫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1%股权后,与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弘鑫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2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8%。
独立董事就此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弘鑫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会议同意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其股东提供借款,其中向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40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会议要求,在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需要资金时,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股东应按照股权比例及时归还上述借款。
独立董事就此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的公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会议决定于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下午2:50时,在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在挂牌转让四川弘鑫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1%股权后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等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2-92
债券代码:114894、133003 债券简称:21康佳01、21康佳02
133040、149987 21康佳03、22康佳01
133306、133333 22康佳03、22康佳0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弘鑫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在公开挂牌转让四川弘鑫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四川弘鑫宸公司”)31%股权完成后,拟与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弘鑫宸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本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2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8%。
2、本公司董事局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挂牌转让四川弘鑫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1%股权后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公司共有7名董事,实到董事7名,董事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目前,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借款金额为250,281.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52%。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约1.29亿元财务资助出现逾期,本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专人负责督促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偿还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并通过寻找第三方收购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等方式解决财务资助逾期的问题,该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7)。除此以外,本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借款的情形。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2022年7月,本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四川弘鑫宸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方式,以80,786万元竞得位于璧山区璧城街道新堰社区、双龙社区约236.38亩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请关注本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68)。
目前,本公司正在推进挂牌转让四川弘鑫宸公司31%股权事项。上述股转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四川弘鑫宸公司的股权比例将从80%变更为49%。截至目前,为保证四川弘鑫宸公司支付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开发建设所需费用,本公司及四川弘鑫宸公司的其他股东已按持股比例向其合计提供了约4.057亿元的股东借款,其中本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的借款金额约为3.246亿元。待四川弘鑫宸公司31%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拟收回31%股权对应的股东借款,并继续按持股比例提供剩余49%股权对应的不超过2亿元股东借款。因此,本公司在完成挂牌转让四川弘鑫宸公司31%股权后,拟与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弘鑫宸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本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2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8%。
(二)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四川弘鑫宸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四川弘鑫宸公司支付236.38亩商住用地的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开发建设所需费用,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本公司董事局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挂牌转让四川弘鑫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1%股权后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公司共有7名董事,实到董事7名,董事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弘鑫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10月30日。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玉锦路283号。法定代表人:杨赛清。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控股股东: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不含投资咨询);商品房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税咨询;企业登记代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弘鑫宸公司主要负责开发建设位于璧山区璧城街道新堰社区、双龙社区约236.38亩商住用地。
(二)财务情况
目前四川弘鑫宸公司尚无收入,截至2022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1,872.07万元,负债总额为41,215.25万元,净资产为656.82万元,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为-643.18万元。
为保证四川弘鑫宸公司支付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开发建设所需费用,本公司及四川弘鑫宸公司的其他股东已按持股比例向其合计提供了约4.057亿的股东借款,其中本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的借款金额约为3.246亿元。待四川弘鑫宸公司31%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拟收回31%股权对应的股东借款,并继续按持股比例提供剩余49%股权对应的不超过2亿元股东借款。
(三)四川弘鑫宸公司的股权结构
本公司持有四川弘鑫宸公司80%股权,广东万润道恒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四川弘鑫宸公司20%股权,广东万润道恒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杨松。广东万润道恒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公开挂牌转让四川弘鑫宸公司31%股权完成后,本公司及四川弘鑫宸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向四川弘鑫宸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四川弘鑫宸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四)关联关系说明及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四川弘鑫宸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四川弘鑫宸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对象:四川弘鑫宸公司。
(二)财务资助金额:在完成挂牌转让四川弘鑫宸公司31%股权后,本公司拟与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弘鑫宸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本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2亿元。
(三)资金用途:用于支付236.38亩商住用地的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开发建设所需费用。
(四)本次财务资助的期限: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五)财务资助利率:年化利率不低于8%。
(六)其他重要条款:四川弘鑫宸公司其他股东也将按照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四、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四川弘鑫宸公司的资产状况良好,其开发建设的重庆市璧山区236.38亩商住用地项目预计可产生较好的投资收益,因此四川弘鑫宸公司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其次,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且其他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向四川弘鑫宸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综上所述,本次按持股比例向四川弘鑫宸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按持股比例向四川弘鑫宸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保证四川弘鑫宸公司支付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开发建设所需费用,本公司对四川弘鑫宸公司的资产状况、债务偿还能力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四川弘鑫宸公司具备偿还财务资助的能力,该笔财务资助风险可控。同时,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向四川弘鑫宸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局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公开挂牌转让四川弘鑫宸公司31%股权完成后,本公司与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弘鑫宸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本公司对四川弘鑫宸公司的资产状况、债务偿还能力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后确定的,四川弘鑫宸公司具备偿还财务资助的能力。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本公司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目前,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借款金额为250,281.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52%。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约1.29亿元财务资助出现逾期,本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专人负责督促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偿还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并通过寻找第三方收购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等方式解决财务资助逾期的问题,该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7)。除此以外,本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借款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2-93
债券代码:114894、133003 债券简称:21康佳01、21康佳02
133040、149987 21康佳03、22康佳01
133306、133333 22康佳03、22康佳0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光电研究院公司”)拟按照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各股东提供借款,其中向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两山投资公司”)提供不超过1.40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2、本公司董事局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的议案》。本公司共有7名董事,实到董事7名,董事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目前,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借款金额为250,281.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52%。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约1.29亿元财务资助出现逾期,本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专人负责督促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偿还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并通过寻找第三方收购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等方式解决财务资助逾期的问题,该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7)。除此以外,本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借款的情形。
一、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光电研究院公司(本公司合计持有其75%的股权,另一股东两山投资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拟根据自身的经营计划和实际资金情况,按照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各股东提供借款,其中向两山投资公司提供不超过1.40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因光电研究院公司目前有部分闲置资金,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考虑光电研究院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后,光电研究院公司计划按照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各股东提供一定金额的短期借款。
本公司董事局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共有7名董事,实到董事7名,董事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董事局同时要求在光电研究院公司需要资金时,光电研究院公司的股东应按照股权比例及时归还上述借款。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重庆市璧山区壁泉街道双星大道8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正洪。成立时间:2015年7月1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控股股东: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负责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及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两山投资公司持有光电研究院公司25%的股权,两山投资公司及其股东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两山投资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和2022年1-10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经了解,两山投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产状况较好,可以正常履约。
三、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对象:本公司及两山投资公司。
(二)借款金额:光电研究院公司在根据自身的经营计划合理预计未来资金安排后,拟按照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本公司和两山投资公司分别提供不超过4.20亿元和1.40亿元借款。当光电研究院公司需要资金时,光电研究院公司的股东将按照股权比例及时归还上述借款。
(三)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四)利率:各股东按照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同等计息。
四、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两山投资公司的资产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较低,因此两山投资公司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其次,光电研究院公司是在不影响其自身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各股东提供借款。综上所述,光电研究院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光电研究院公司在根据自身的经营计划合理预计未来资金安排后,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股东提供借款,不会影响光电研究院公司的正常运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光电研究院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光电研究院公司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各股东提供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本公司及光电研究院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经全面评估两山投资公司的资产状况、债务偿还能力后,独立董事认为两山投资公司具备偿还借款的能力,光电研究院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两山投资公司提供借款的整体风险可控。同时,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目前,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借款金额为250,281.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52%。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约1.29亿元财务资助出现逾期,本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专人负责督促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偿还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并通过寻找第三方收购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等方式解决财务资助逾期的问题,该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7)。除此以外,本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借款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2-94
债券代码:114894、133003 债券简称:21康佳01、21康佳02
133040、149987 21康佳03、22康佳01
133306、133333 22康佳03、22康佳0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董事局。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局负责召集,本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3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A、B股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2月19日。B股股东应在2022年12月14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本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邀请的其他嘉宾和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注:1、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1.00 代表提案1,2.00 代表提案2。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登的《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等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授权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国内法人股东需要,如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4)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5)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0日上午9:00起至12月23日下午2:50止。
3、登记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24楼董事局秘书处。
(二)会议联系方式等情况
电 话:(0755)26601139、(0755)26609138
传 真:(0755)26601139
电子邮箱:szkonka@konka.com
联系人:苗雷强、孟炼
邮 编:518057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注意事项:本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深圳市,现场参会股东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事前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申报系统等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2、其他有关文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016,投票简称为康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 /无表决权 □;
二、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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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A/B股_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
2、授权委托书仅供参考, 剪报及复印均有效,股东也可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